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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民政局:提升“四有”模式 创建平安边界线

发布时间:2024-09-18 14:39:00    作者:段鑫    来源:杭锦旗民政局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为妥善解决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杭锦旗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行政区域界线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着眼边界地区地形地貌复杂等形势,不断探索边界治理有效路径,与毗邻地区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创建“边界有界,平安无界”的“四有”模式,持续营造边界睦邻友好、协同建设的良好氛围

    法规政策宣传。通过设置警示牌、开展界线联检活动、定期互访等形式,向边界地区干部群众宣传《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及有关界线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平安意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规定,有效预防和制止了擅自越界从事生产、放牧的情况发生。

    界线界桩人管。按照“分级负责、整体推进、双边共建”的原则,建立健全平安边界共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纠纷排查、治安联防联治、区域合作互助等编入共创内容。及时建立界线界桩委托管理责任制,签署界桩管理委托书,明确各自职责和义务,把界桩管理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界线联检痕迹。在外业联检中,坚持走到位、见到桩,对界桩字迹进行加描,拍照打点留存,排查边界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对界线条例法规和平安建设的宣传力度,让界线更加清晰、界桩更加威严、边界更加平安,真正将界线联检工作推到实处、取得实效

    界线联检依据。深刻认识界线联检档案的重要性,在联检过程中,及时收集文字和影像资料,整理边界线走向说明、协议书附图、界桩登记表、检查记录和联检报告,按照界线档案管理规定立卷、归档和备案,真正达到让事实清楚、有据可查、有史可依的目标。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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