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8 14:39:00 作者:段鑫 来源:杭锦旗民政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页面】 | 【保存】 | 分享: |
法规政策有宣传。通过设置警示牌、开展界线联检活动、定期互访等形式,向边界地区干部群众宣传《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及有关界线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平安意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规定,有效预防和制止了擅自越界从事生产、放牧的情况发生。
界线界桩有人管。按照“分级负责、整体推进、双边共建”的原则,建立健全平安边界共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纠纷排查、治安联防联治、区域合作互助等编入共创内容。及时建立界线界桩委托管理责任制,签署界桩管理委托书,明确各自职责和义务,把界桩管理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界线联检有痕迹。在外业联检中,坚持走到位、见到桩,对界桩字迹进行加描,拍照打点留存,排查边界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对界线条例法规和平安建设的宣传力度,让界线更加清晰、界桩更加威严、边界更加平安,真正将界线联检工作推到实处、取得实效。
界线联检有依据。深刻认识界线联检档案的重要性,在联检过程中,及时收集文字和影像资料,整理边界线走向说明、协议书附图、界桩登记表、检查记录和联检报告,按照界线档案管理规定立卷、归档和备案,真正达到让事实清楚、有据可查、有史可依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