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24 09:15:00 作者:巴音吉德 来源:鄂托克前旗民政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页面】 | 【保存】 | 分享: |
提前部署。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文件精神,及时印发《鄂托克前旗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社会组织年检对象、年检时间、工作流程、检查标准和工作要求。
主动服务。为应对本年度年检相关事项的调整变化,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窗口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对年检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咨询答疑,对社会组织在年检填报过程中反映的问题主动认领、负责到底,实现从被动向主动转变、从窗口里向窗口外的延伸,现场面对面指导,手把手帮教,做到主动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严格要求。年检过程中,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职能,重点对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内部建设情况、党建情况、财务会计报告、业务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对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通过微信群及电话等方式进行提醒,及时反馈社会组织主管单位,严格落实业务主管和登记机关双重管理工作机制,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采取责令整改。
强化监管。通过年检对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年检结果作为社会组织评估的重要指标,及时发现和培育本地优秀社会组织,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