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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物质+服务”新模式让社会救助更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3-11-19 11:23:00    作者:刘爱    来源:鄂托克前旗民政局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为全面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质量,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保障和维护好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鄂托克前旗创新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照护服务项目。实现社会化服务+照护人照料护理相结合,做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日常生活有人照护。

    制定方案,明晰内容。制定了《鄂托克前旗民政局购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照护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服务类社会救助的供给主体、资金来源、工作职责、服务流程、实施步骤和监管制度,并成立了项目评审小组。摸底服务对象基本情况,调查研究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需求,梳理购买服务内容。

    引进机构,开展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接项目,为全旗125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社会化照护服务,开展建立个人服务档案、暖心慰问、探视巡访、心理关怀、居家清洁、理发服务、健康管理、关爱服务、健康护理指导9项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服务的社会救助新格局。

    在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护理服务中,社工遇到了一位独自居住在农村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樊大爷,樊大爷因听力、言语残疾,导致与他人沟通困难,社工通过多方了解樊大爷的基本情况,在监护人的帮助下,与樊大爷沟通交流后表明来意,并为其带去了米、面、油等慰问品,为其测量了血压以及血糖,嘱咐樊大爷注意控制饮食。根据探访实际情况,为其制定了照料护理计划,并为樊大爷的房屋进行了全面清洁,改善了居住环境,通过社工们的努力,樊大爷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完善监管,保障成效。通过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监督、考评、验收,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点,采取随机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从行政监管、服务成效、项目管理、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对第三方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将款项与末期评估结果挂钩,实施综合监管,推动困难群众救助需求与救助服务精准对接、高效实施。

    接下来,鄂托克前旗民政局将持续探索和创新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模式,通过提供常态化、精细化、个性化的服务,满足困难群体的多样化需求,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走深走实,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浓厚氛围。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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