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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救助服务中心:暖城之行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04-21 11:34: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2023年3月28日市救助服务中心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助管理站发来的协查通告,希望我中心尽快救助并接领受助人员返乡。吴某某,男,37岁,户籍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2年6月被昌吉市救助管理站救助,因身患精神疾病在昌吉市康宁医院治疗8个月,近日病情稳定,转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通过提供的信息,第一时间与其亲属取得联系,核实并确认其身份。在与其哥哥沟通过程中了解到受助人员吴某某有继往精神病史在家里时就不好管理,时有不睡不眠现象和到处乱跑现象发生。家庭贫困且有三个孩子,其家庭亲属没有能力将吴某某接回。中心了解情况后,上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局领导非常重视,根据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第六十五条规定,针对受助人员属于精神疾病患者,决定由分管领导、市救助服务中心主任带领业务工作人员出发前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助管理站接回受助人员吴某某。

        

        经过两千多公里的长途跋涉到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助管理站并见到受助人员吴某某,沟通了解其具体情况。在听到家乡口音后该受助人员心情特别激动,知道是来接他回家的时候两眼含泪,激动万分,说他听见家乡人的声音就止不住流泪想哭。在返程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不时询问他的身体状况,并于他不断交流沟通,希望他回家听家人的意见,按时服药,争取尽早回归家庭过正常的生活。经过五千多公里星夜兼程的跋涉和沿途哈密救助站和临河救助站的帮助支持,顺利将受助人员接回市救助服务中心。当他哥哥看到离家之久的弟弟时激动不已,不停地对我们表示感谢,感谢党感谢政府。他哥哥说:“你们的行动让我和我的家人深深的体会到了暖城鄂尔多斯市的温暖。”同时为我中心送上一面印有“民政救助暖民心、不忘初心担使命”荣誉锦旗。


    在此次接返中,市局分管领导和中心的工作人员把握机会,参观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救助管理站的基本建设情况、救助服务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情况,深入交流了救助、寻亲等工作经验,两地建立了护送返乡、接领返回工作对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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