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5 11:21:00 作者:杭锦旗民政局 来源:杭锦旗民政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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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物价上涨水平的提高,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我旗再次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00元,农村牧区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780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700元, 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1700元。特困人员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300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标准达到每人每月500元。
此标准至2022年1月起执行,补发资金已经全部发放到位。截止6月,为2205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发放保障金884万,另为1129人次因病、因灾、因意外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86.76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