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26 17:40:00 作者: 来源: | 【字体: 大 中 小】 | 【
![]() |
【![]() |
分享: |
乌审旗民政局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责任担当, 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转变,为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一是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旗委、旗纪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部署,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严格执纪问责作为推进督促检查工作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倒逼民政系统全面履职尽责。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不搞“家长制”和“一言堂”,不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充分保障民主。对人事管理、资金分配、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都要经过集体研究和集体决策,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物、管事。
二、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同步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分管股室和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分管领导每季度研究分析一次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检查业务工作的同时,部署、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每季度向局党组汇报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汇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
三、强力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带头廉洁从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组书记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担当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率先垂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二是注重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的廉政教育学习活动,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为干部职工上廉政教育课制度,通过正面学习和反面警示教育,时刻警醒全体民政干部要固守防线,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三是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旗人民政府关于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股室、二级单位设备设施采购,首先由工作人员通过调查,作出具体报价,然后报由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对于一些维修、绿化、硬化项目则是通过组织投标人召开竞争性谈判,就工程款、付款方式等实质性问题进行探讨、磋商、谈判,力争将价格压到最低。
四、加强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强化以确保民政惠民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为重点的督查工作,把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信访举报结合起来,按照工作需要及时开展民政政策的落实和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执纪检查,坚持依法依规依纪履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救灾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救灾资金发放的规范化,坚决整治优亲厚友、平均分配、克扣截留等现象,不断完善救灾资金监管机制。加强优待抚恤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自然减员等监督检查。制定出台了《乌审旗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高龄津贴申报审批程序、档案管理、资金划拨及发放、人员的增减变动统计、资金的管理、发放的监督各环节工作,为高龄津贴的发放提供了制度保障。切实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了《乌审旗城乡低保对象综合认定办法》,全面规范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堵塞了低保评议优亲厚友的漏洞;制定出台《乌审旗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乌审旗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办法》,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范围、程序、方式和标准更加明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