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鄂府发〔2017〕50号)文件精神,达拉特旗严格执行公布的社会救助标准,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2017年,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3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6元,农村牧区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968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268元;农村牧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8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968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8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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