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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三项举措”守护“夕阳红” 推动养老服务领域诚信建设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06-11 10:12:00    作者:张慧    来源:办公室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为加快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社会诚信氛围,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通过提质效、强监管、抓评估三项举措,积极推动养老服务领域诚信建设。

    一是提质效,推动养老服务领域高质量发展。以“暖城颐养”养老服务品牌为抓手,出台《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稳步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质效,全市共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29处、老年人助餐点92处,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启动实施农村牧区养老设施提标扩面行动,推进苏木乡镇(嘎查村)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和敬老院、互助幸福院转型升级,优化旗、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协调发展。

    二是强监管,提升养老服务领域诚信水平。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抽查备案在册的养老服务机构49家,并联合相关部门对养老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示养老机构成立、变更、年检、注销及撤销登记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与监督。同时,全面排查各养老机构是否存在“养老诈骗”“黑机构”现象,以养老机构的运营方式、收费方式、备案登记、资金使用情况、消防安全等情况为重点摸排内容,建立排查清单实施动态监管。

    三是抓评估,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监测力度落实“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各项任务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内民政发〔2023〕149号)要求,持续推进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获评等级机构达到26家,由高到低分别为2家五级养老机构、1家四级养老机构、6家三级养老机构、12家二级养老机构、5家一级养老机构,为加强养老机构发展监测,构建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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