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通过打造“1+9+77+N”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构建“五社联动”服务体系、实施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举措,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经济发展、基层治理、社区服务、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服务。截至目前,市本级共登记社会组织529家,2023年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实施服务项目共计102个,服务群众1.8万余人次。社会组织的多样性和服务领域、群体、内容、形式、场所等的多样性,决定了社会组织安全生产工作更具复杂性,随着社会组织数量和购买服务项目逐年增加,社会组织服务领域的日趋广泛,社会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压力也在逐年的增加。市民政局作为社会组织管理机关和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主体,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秉持安全无小事的工作理念,通过提升社会组织安全意识、强化从业人员能力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等措施,筑牢社会组织安全生产“防火墙”,保障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取得实效。
以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底线思维。一是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作责任。承接实施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负责人是社会组织项目实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做到时时强调、处处考虑,树立安全既是底线也是红线的安全观念。二是加强活动阵地场所安全防范。各社会组织孵化平台、活动阵地是安全防范的主阵地,市旗两级民政部门常态化通过会议强调、日常提醒、宣传典型案例等方式,不断提升各平台阵地的防火安全意识。三是将安全意识贯穿服务项目设计和实施全过程。要求各社会组织的服务项目设计必须切合服务对象的特点,关照服务对象的特殊情况,例如:服务对象以老年群体为主的服务项目,必须对服务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在服务对象选择和服务环节设计上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特殊情况,充分考虑和关照特殊老年人,防止有基础病的老年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不合适的活动,造成人员安全事故。四是将安全意识覆盖项目实施各方面。例如:要求各服务项目在交通工具的选择、活动器械的使用安全等等,做到考虑在前科学安排,坚决将安全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推动形成人人有安全意识,处处有安全考虑的工作习惯和良好氛围,坚决避免“好心”办“坏事”。
以提升专业能力夯实安全基础。今年以来,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培训、实训共8期,20场次,1100余人次参训。一是开展专业能力培训。开展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专业理论培训和社会工作实训,提升社会工作者的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引导社会工作者坚持社会工作价值观和职业伦理开展服务。二是开展特殊群体服务技能培训。加强为老服务、残疾人服务等特殊服务群体的专业服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预防不规范的服务引发安全问题。三是开展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开展伤口包扎处理、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技能培训,开展心肺复苏实操训练,提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突发安全事件应对能力。
以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安全保障。一是抓好源头管理。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招标时,将项目实施安全预案作为承接项目的重要参考,出过安全问题和无安全预防意识、能力的社会组织,坚决不允许承接服务项目。二是制定安全预案。社会组织举办大型活动或安全风险高的活动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预案,有必要的按需求配备消防车和急救车,跟配专业人员。安全风险低的配备医药急救箱。三是加强日常督导。将安全工作列入项目业务督导的重要内容,项目督导人员必须监督和指导社会组织加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隐患检视排查,做到警钟长鸣。四是配强专业人员。各项目实施主体按项目需求配齐、配足、配强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必须持有符合项目要求的专业资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五是购买保险。按需求为服务对象、活动参与对象购买保险,志愿服务项目根据需要为志愿者购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