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1 16:29:00 作者:杨冬 来源:社会事务科 | 【字体: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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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方位加大政策宣传。建立政策告知书制度,线上线下齐发力,向全市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单》2000余份,提高政策知晓率。加强政策宣传讲解,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帮助残疾人及监护人知晓政策并自愿申领补贴,同时,运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主动服务功能,为新纳入低保、新办证残疾人及时发送提醒信息,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
二是全过程实行数据比对。市级层面每季度开展一次补贴数据比对,各旗区、苏木乡镇(街道)每月开展一次补贴数据比对,动态掌握残疾人退出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范围、纳入特困供养等状况变化以及残疾人证状态变化情况,对死亡、户口迁出本市、监狱服刑、失联等不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条件的予以及时停发,并将停发的相关材料收纳到残疾人两项补贴档案。开展定期集中复核,每年至少一次对残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在监服刑、户籍迁移等情况进行全员集中复核,确保数据精准。
三是全覆盖加强资金监管。加强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使用,充分运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做好发放工作,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线上线下发放一致,并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拨付材料及时上传系统。旗区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窗口工作人员每天至少查看1次信息系统,及时处理在线申请、“跨省通办”、“全区通办”等申请。2023年,全市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757万元,为9622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108万元,为25028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6649万元。
四是全要素提升管理保障。及时做好补贴信息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防止截留、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确保残疾人需求得到及时发现,不断推动补贴精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