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4 08:00:00 作者:冯小龙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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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全国、全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上来,坚持应打尽打、不留死角,确保打击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检视主题教育成果,诠释对党忠诚。
会议指出,近年来,鄂尔多斯始终把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两次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非法社会组织得到有效遏制,“露头就打”局面初步形成。但也要认识到,随着形势发展变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局面更加复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系统思维,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合力,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打击重点,丰富打击内涵,不断提升打击整治工作的精准性。要做好非法社会组织信息的搜集排查、分析研判,加强非法社会组织的执法联动,不断提高打击整治的及时性、有效性。要加强执法检查“回头看”,严防相关组织死灰复燃。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纵横结合、上下贯通、精准规范的打击整治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压缩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
会议对下一步社会组织党建和监管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会议强调各旗区和各相关部门要不断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建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促进党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要坚持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不动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对所属领域社会组织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要落实好自治区关于“登管分离”工作要求,确保登记管理工作无缝衔接。要从严控制举办论坛、研讨、展会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举行。要落实好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巡视鄂尔多斯反馈意见相关工作任务,加强养老机构文化传播活动和意识形态建设。各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要担负起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把牢社会组织负责人入口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