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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2-10-31 15:17:00    作者:闫驰    来源:社会救助科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健全社会救助体系。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鄂尔多斯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措施》,推动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 

        二是调整优化救助政策措施落实重病重残低收入人口“单人保”政策、因病因残等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低保渐退期等举措。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易返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低保、特困政策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纳尽纳,不落一人截至10月底,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纳入低保、特困537人,临时救助107人,“单人保”112人,低保渐退期249人。 

        三是完善监测机制建设。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防止返贫监测机制信息衔接机制,继续开展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口的常态化帮扶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困难群众类型和需求精准施策,确保农村牧区符合条件人员应救尽救,应保尽保。截至10月底,纳入1135户,1990人。 

        四是探索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的基础上,我市探索困难群体精准救助主动发现机制。依托大数据资源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潜在对象进行分析研判,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提升救助服务精准度。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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