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5 14:54:00 作者:闫驰 来源:社会救助科 | 【字体: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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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新冠疫情再次席卷呼和浩特、包头、巴彦淖尔等临近盟市。为保障鄂尔多斯市困难群众在疫情期间平稳有序生活,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要求,主动排查我市困难人员情况,适度扩大救助范围,确保“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一是急难救助不间断。着力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对因灾、因病、因意外事故、刚性支出增加等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急难救助,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向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截至目前,我市共临时救助930人次,累计支出144.17万元。
二是排查工作不间断。通过电话抽查、入户走访等方式,主动了解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受疫情影响情况,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帮扶。目前我市共排查困难群众21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