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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及时启动4月份和5月份价格临时补贴

发布时间:2021-07-09 10:34:00    作者:    来源: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根据统计局数据,20214月份、5月份全市物价上涨的影响已达到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的条件。

     我市积极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20214月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鄂发改价费发〔202168号)和《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20215月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鄂发改价费发〔202189号)要求,及时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补贴标准为城市补助对象每人每月30元,农村牧区补贴对象每人每月15元,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社会散居和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月份共为31463人发放补贴资金56.68万元,5月份共为31462人发放补贴资金56.69万元,按时按要求完成补贴工作,有效缓解了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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