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5 15:45:00 作者: 来源: | 【字体: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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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担负起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6月11日,经市政府同意,鄂尔多斯市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市民政局等共33家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职责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实施、标准;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各旗区、各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旗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旗区或部门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市民政局将承担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民政部门的相关职能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指导旗区民政局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推动各旗区尽快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依据民政职能,聚焦民政部门实施兜底监护和临时监护的主责主业,不断增进未成年人福祉,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依法履职尽责能力。
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将开启以政府保护为主导,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网络全方位保护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