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2021年4月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鄂发改价费发〔2021〕68号)要求,市民政局5月11日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为确保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实行日报告制,及时督促、掌握各旗区资金补发情况,截止5月28日全市各旗区全部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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