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9 15:00:00 作者: 来源: |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页面】 | 【保存】 | 分享: |
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以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规范的服务。近日,鄂尔多斯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群众自治、依法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要求各旗区各部门今年要对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情况进行梳理,并结合本旗区实际进一步做好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