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30 14:04:00 作者: 来源: |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页面】 | 【保存】 | 分享: |
为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救助行政文书的使用和填写,促使特困人员救助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我局结合实际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特困人员救助行政文书使用工作的通知》(鄂民发〔2020〕89号),划出“规定动作”,在全市范围内,使用统一规范的特困人员救助行政文书。
新的特困人员救助行政文书,从申请到审核再到审批,针对各个环节、各项流程都做了明确规定,经过多次研究、讨论,不断推敲,最终确定了13种行政文书范文,包括《特困人员救助申请书》、《申请特困人员救助诚信声明及授权核对委托书》、《特困人员救助入户调查表》、《特困人员救助民主评议表》、《特困人员救助审核公示》、《特困人员供养审核审批表》、《特困人员救助动态复核表》、《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不予批准决定书》、《终止特困人员救助公示》、《终止特困人员救助书面告知书》、《特困人员救助长期公示》、《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认定意见表》、《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协议》。
使用统一规范的特困人员救助行政文书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既可方便困难群众提升申请效率,又能减少基层经办人员执法行为的随意性。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特困人员救助行政文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特困人员救助行政文书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