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01 10:07:00 作者: 来源: | 【字体: 大 中 小】 | 【
![]() |
【![]() |
分享: |
2018年,我市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实效,为全市城乡困难群众提供了有力的基本生活保障,也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全年全市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25434.5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99715万人次。其中,城市低保保障4013户6651人,发放资金3516.95万元;农村低保保障11894户22985人,发放资金9917.8万元;城市特困供养对象418人,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资金696.2万元;农村特困供养对象4667人,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资金4264.66万元;城乡特困人员完全和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有1271人,发放照料护理补贴834.63万元;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48056人次,发放资金4633.13万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5667人次,发放资金1571.18万元。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纳入低保范围的有679人,发放救助资金243.7万元;纳入特困人员范围1人,发放资金0.7万元;纳入医疗救助的有82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11.9万元;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的有54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3.2万元,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