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7 17:02:00 作者: 来源: |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页面】 | 【保存】 | 分享: |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内民政发〔2018〕49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低保工作作风建设,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市民政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狠抓落实,扎实有序开展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鄂民发〔2018〕111号),成立了以市民政局局长为组长,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中治理全市农村牧区低保工作中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7月11日,印发了《关于对全市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鄂民发〔2018〕125号),市民政局与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已成立两个督查组,将对全市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察组将对每个旗区随机抽取两个苏木乡镇,每个苏木乡镇中随机抽取一个嘎查村,深入到所有低保户家中进行拉网式入户检查。并从每个嘎查村中随机抽查3-5户非低保对象村民,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重点督查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以及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和规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推动全市农村牧区低保阳光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