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乌审旗老龄委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六个老有”工作目标,抓基层、抓重点、抓落实,强化老龄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75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为75至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 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50元。为百岁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费12000元, 1—8月份争取到上级高龄津贴339.8万元, 共发放406.4万元。
二是广泛开展老年文体及敬老爱老活动。积极引导和号召广大老年人参加老年体协、老年文艺团队、体育团队等文体组织,指导各敬老院组织各类兴趣小组、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以传统节庆为契机,组织开展老年人文艺汇演。开展高龄、空巢、失能、半失能、贫困老人走访慰问活动,使老年人能够切实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开展“敬老孝星”、“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营造敬老、爱老良好氛围,鼓励老年人在全旗经济社会领域不断发挥余热。
三是提升老年卫生服务水平。我旗每年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体检,同时建立健康档案。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老年人定期访视,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家庭出诊、社区护理和社区康复等服务,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和指导,提高老年人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四是认真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制发老年优待证2000人次,让老年人在商业、交通、旅游等行业中享受到优质、优惠、优先的服务和照顾(我旗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凭《老年优待证》免费参观旗内旅游景区、公园、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免费在老年活动所场参加各项活动;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免费接受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中心和公证处的咨询服务)。
五是积极开展老年维权工作。积极开展《老年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在旗司法局成立老年法律援助平台,邀请律师为老年人讲解如何应对家庭暴力,如何处理财产纠纷、财产继承、生活赡养、老年人再婚、遗嘱等知识,发挥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和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调处化解涉老纠纷,努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